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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广东省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2022-06-29 09:58:28来源:羊城晚报

6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东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累计形成584项

6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东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为持续发力拓展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空间,探索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径,广东省政府近期批准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据悉,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是联动发展区建设的首要任务,率先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事项有62项。考虑到13个市实际情况有差异,广东对62项改革创新经验落地实施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各市差异化的复制推广清单,有些市准备实施50多项,有的实施40多项。

62项改革创新事项差异化复制推广

广东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了41项、全省复制推广146项改革创新经验,广东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位列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年税收收入已经超过1000亿元,外贸进出口近2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50亿元。

在此基础上,广东持续发力,推动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通过与自贸试验区“联动试验、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把自贸试验区先行探索、自主实践的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到更大的空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地方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拓展新空间,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

具体来说,广东将从5个方面推动联动发展区建设,包括以清单形式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开展联动创新探索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创新,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开展全产业链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在联动发展区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有关特殊试点政策。

其中,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是联动发展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广东省商务厅会同省直和中直驻粤各部门梳理了在联动发展区率先复制推广的62项改革创新事项,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和法治服务等四个领域,并形成了各市差异化的复制推广清单。

专门针对粤港澳合作的事项有8项

根据各地复制推广清单,广州有58项,深圳有56项,珠海有59项,汕头有51项,佛山有54项,韶关有38项,惠州有48项,汕尾有35项,东莞有37项,中山有50项,阳江有43项,湛江有44项,茂名有49项。

从具体领域来看,投资便利化方面事项最多,25项经验中有24项在10市的联动发展区进行复制推广,其中,有6项在13个地市的联动发展区全覆盖。在贸易便利化领域,14项经验中有5项在10市的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在金融领域,17项经验中有9项在10市的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在法治服务领域,6项经验中有4项在10市的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

据统计,广东自贸试验区已累计设立港澳资企业2万多家,实际吸引港澳资超过400亿美元。在62项改革复制推广经验中,专门针对粤港澳合作的事项有8项,这8项经验都是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相当成熟、取得实效的措施。比如,允许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支持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支持港澳银行机构在联动发展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等。

广东将争取经过两到三年的努力,把联动发展区打造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的先行地、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有力地带动联动发展区所在地市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为全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做出积极贡献。(戚耀琪)

关键词: 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创新事项差异化 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责任编辑:hnmd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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